复制成功

分享至

主页 > 比特币 >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

2023.04.25

巴比特讯,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含维权费用)12 万元的法律责任。

杭州互联网法院表示,在审查虚拟数字人对应的中之人及虚拟数字人的开发主体、经营主体是否享有《著作权法》项下的法定权利时,应有必要先就虚拟数字人是否享有著作权或邻接权作出评价。虚拟数字人的设计运营主体付出较高的人力、物力及技术成本打造了虚拟数字人,根据其可塑性和适配度,通过提供虚拟数字人的定制化产品服务,用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并进行具体的场景应用,是该类企业取得交易机会和实现创新的重要方式,可以就虚拟数字人享有经营利益和竞争优势,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数字资产交易涉及重大风险,本资料不应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亦不应被解释为从事投资交易的建议。请确保充分了解所涉及的风险并谨慎投资。OKEx学院仅提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一切投资行为与本站无关。

加⼊OKEx全球社群

和全球数字资产投资者交流讨论

扫码加入OKEx社群

相关推荐

industry-front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