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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AI产业发展:提出19项资金扶持措施,最高奖1000万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 方晓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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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对《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多条资金补贴和奖励措施。其中,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核心算法与专业算法研发,布局大规模语义模型、多模态通用模型、小参数模型、行业模型等,对取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成都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
此外,创投企业引进域外(省外、境外)已投人工智能方向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成都的,给予创投企业实际投资额2%、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通知称,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工智能产业处。
附: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围绕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构建从理论算法研发到行业转化应用的活跃创新格局,打造创新活跃、规模领先、生态完备的人工智能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促进人工智能算法发展政策
第一条 支持构建算法开发工具体系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研制或改进人工智能开源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围绕国产主流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制AI芯片、开源函数库与工具包、中间件等,经评审择优,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第二条 支持算法突破升级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核心算法与专业算法研发,布局大规模语义模型、多模态通用模型、小参数模型、行业模型等,对取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
第三条 支持算法首试首用
对首次采购“成都造”算法并用于软硬件产品的高端软件、智能终端企业,按第一年采购合同额的10%给予最高250万元的奖励。以场景应用牵引算法应用,支持企业采用“成都造”智能算法、软硬件产品在“智慧蓉城”建设中打造典型应用场景,经评定为示范应用场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第四条 支持建设算法创新应用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创建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人工智能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建设运营算法检测、验证、对接交易等公共算法服务平台,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10%,给予单个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
第二章 推动人工智能能级提升政策
第五条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企业升规、稳规,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2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规做强”,对新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六条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对拟在国内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正式受理的(已发放的除外),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发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按实际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35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条 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鼓励区(市)县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设立示范园区和孵化空间,制定房租减免等相关支持政策,集聚人工智能企业。对于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且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占比超过园区企业总数50%,数量不低于30家,可按照园区人工智能业务收入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其专业化运营机构最高100、50、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章 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政策
第八条 支持高端要素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