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发文,虚拟货
人民法院报发文,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有何难点?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虚拟货币处置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
撰文:刘红林律师,曼昆律师事务所
8 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 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公告》。乍一看,这和币圈关系不大,但细品你就能发现,重点资助课题中赫然写着「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或许你还觉得,「害,这不就是个课题研究嘛,落到实践层面还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 图源: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那么,9 月 3 日的最新消息来了,人民法院报发布一篇《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须规范化》的文章,其中提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虚拟货币处置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当前对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法律规制迫在眉睫。」「备受关注」、「焦点」、「迫在眉睫」,这些词汇都共同描绘出当前中国司法界对于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关注,强烈期待落实解决方案的决心。
* 图源:中国法院网截图
同时,文章内还提出当前中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中通常面临的法律问题,包括权属认定、虚拟货币价值评估、虚拟货币合法变现。这与曼昆律师事务所早在 2023 年 11 月发布的文章《刑事案件中虚拟货币处置的三大难题》观点不谋而合。并且,在曼昆律所的文章中,刘红林律师就三大难题进行了深度分析,特此分享。
虚拟货币权属如何认定?
虚拟货币权属认定是司法处置的前提和基础。由于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性,其所有权并不依赖于实名制的账户或第三方机构的登记备案,而是通过密码学原理实现。简单地说,谁掌握了虚拟货币所对应的私钥(一串复杂的数字或字符),谁就拥有了该虚拟货币的支配权。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被查封、扣押或没收的虚拟货币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存在其他合法权益人,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目前,司法机关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涉案虚拟货币:
(1)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掌握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硬件钱包等),并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其中存储的私钥或密码;
(2)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记录私钥或密码的纸质文件(如纸钱包、笔记本等);
(3)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搜查、扣押或没收其使用过的充值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通过追溯资金流向,找到其在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其他平台的账户,并通过司法协助或技术手段获取其中的虚拟货币;
(4)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或其他证据,直接获取其掌握的私钥或密码。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司法机关都需要面对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获取的私钥或密码具有实际支配权,而不是借用、盗用或伪造的?
(2)如何证明获取的私钥或密码对应的虚拟货币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是合法取得的?
(3)如何排除或处理其他声称对获取的虚拟货币具有合法权益的第三方主张?
(4)如何防止在司法程序中获取的私钥或密码被泄露、盗用或滥用?
针对上述问题,从合规的角度,曼昆律师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获取私钥或密码时,应当尽可能多地收集固定、证明其来源、性质和归属的证据,如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提取报告、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网络日志、证人证言等,并尽量避免单一依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
(2)在确定私钥或密码对应的虚拟货币是否属于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时,应当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运用直接推定、间接推定和法定推定等方法,如追溯虚拟货币的来源、流向和用途,分析虚拟货币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对虚拟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价值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3)在处理其他第三方对虚拟货币的权益主张时,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告知其申请听证、申诉、诉讼等救济途径,审查其提供的证据,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和救济请求原则进行裁判;
(4)在保管和使用私钥或密码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规范程序,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机制,防止私钥或密码的泄露、盗用或滥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