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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指控+罚43亿 币圈最大案件靴子落地

2023.11.22

来源:肖飒lawyer

近日,美国司法部对币安的刑事调查基本落下帷幕。尽管后续尚有量刑听证会等等流程等待开展,但随着赵长鹏(CZ)在西雅图联邦法院的出庭以及其在认罪协议中的明确表态,这一持续数年的调查迎来了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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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罪协议,CZ承认自己违反了《银行保密法》(BSA,Bank Secrecy Act),未能维持有效的反洗钱计划,将支付5000万美元的罚款。而与此同时,币安控股有限公司(Binance Holdings Limited)也承认其违反了BAS和明显的多项制裁计划,并同意在判决后的15个月内支付约18.05亿美元的罚款,并被没收25.11亿美元。此外,币安还同意保留一名独立的合规监督员,为期三年,以补救和加强其反洗钱和制裁合规计划。

01 连续不断的指控

事实上,除去本次司法部对于币安的刑事指控之外,币安此前已经面临了多项指控和赔偿:

在今年3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便宣布起诉币安及其CZ违反了《商品交易法》的8项核心条款和CFTC的其他法规,其中的重点便在于其违反了“旨在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在今年6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同样宣布对币安及CZ提出13项指控,指控币安存在人为夸大交易量、转移客户资金、未能限制美国客户使用其平台,并在市场监管控制方面误导投资者等等违规行为。

而在今年10月份由美国怀俄明州众议员Cynthia Lummis和阿肯色州众议员French Hill致函美国司法部长 Merrick Garland的信件中显示,两位议员认为币安及CZ存在为哈马斯提供不法资金渠道的情况,并希望司法部对币安做出刑事指控。

美国各方压力博弈下的最终结果,便是近日所形成的认罪协议,在美国司法部的新闻稿中,其明确承认“币安的认罪是与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协调解决方案的一部分。”(Binance’s guilty plea is part of coordinated resolutions with the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s 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 and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AC) and the 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

02‍ 核心问题所在——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

回过头来看,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币安需要面临如此重大的罚款数额,甚至于其创始人都不得不“辞职谢罪”?

尽管在此前的相关指控中,也有关于币安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操纵市场等等情况,但通过外发的文件,不难看出,美国司法部并没有提及该方面的违规行为,而是直指核心:币安作为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其管理者违反了美国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有关规定。

在这样的规定中,核心法案便是前文所提到的BAS。根据BAS31 C.F.R. § 1010.100(ff)的规定,货币服务业务(money services business)被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类业务:(1)外汇交易商;(2)支票出纳;(3)旅行支票或汇票的发行人或销售者;(4)预付费接入提供商;(5)货币传输商(money transmitters);(6)美国邮政服务;或(7)预付费接入销售商。其中,货币传输商则被定义为“提供货币传输服务”(Money transmission services)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资金转移的人。进一步而言,货币传输服务则被解释为“接受来自一个人的货币、资金或者代替货币的其他价值,以及通过任何方式将货币、资金或替代货币的其他价值传输到另一个地点或个人”的服务(the acceptance of currency, funds, or other value that substitutes for currency from one person and the transmission of currency, funds, or other value that substitutes for currency to another location or person by any means.)。而如果一个外国企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在美国境内开展货币相关的业务”,那么它所开展的业务就会被视为美国法下的MSB(Money Services Business),从而需要遵守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基于此,FinCEN在其发布的文件中认为,考虑到前述定义以及币安在美国境内的活动,币安应当被认为是一家在美国境内运营的“国内金融机构”。由此,在开始运营后的180天内,币安应当向FinCEN申请注册为MSB,并同时遵守BSA所要求的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的义务,并且向美国的有关机关进行可疑活动报告。

但事实上,币安对此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换言之,其从未注册成为MSB,然而其仍然在数年内向美国公民提供货币传输业务,并且为了规避美国的监管,根据FinCEN的披露,其甚至出台相关政策以鼓励客户更改KYC文档,以隐藏其美国用户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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