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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炒虚拟货币 亏钱了要赔吗?

2023.12.11

来源:刘红林律师

牛熊转换之际,玩虚拟货币的朋友们开始在各个微信群热闹起来了,各种十倍、百倍收益的截图和某某人一夜暴富的传说在圈内广为流传。牛市来没来咱不知道,但这一波确实让不少圈外的朋友们内心开始种了草,希望能够把握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密码”。

然而币圈水很深,项目眼花缭乱,更别提钱包链上交互、交易所安全性识别和风险把控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让一些小白用户望而止步。还有一些用户一顿乱操作,导致在投资交易中产生巨额亏损。

一些混迹币圈多年的资深人士“为爱发电”,便伸出了援手。小白用户寄希望在币圈赚一笔,把自己的数字资产交给专业人去打理,双方之间的委托交易就这么达成了。

币圈变幻莫测,赚钱了大家自然相安无事。亏钱也是常有的事。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由于我国没有对虚拟货币进行专门立法,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认定标准。本文咱们就来聊一聊,如果帮人炒币,一不小心亏损了,到了法院到底会怎么判。

01 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

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主要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即:

帮人炒虚拟货币 亏钱了要赔吗?

我国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金融活动的规范,从最初否认其货币属性,延伸到对机构的管控,逐步深入到虚拟货币融资和投资活动。

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态度从“不应”到“不得”再到“严格禁止”。

对于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从“风险提示”转为“风险自担”,进而直接援引公序良俗原则对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合同的效力进行明确否定。

可见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金融监管逐步加强的趋势,从规范的内容、主体和后果多方面加强监管。虽然上述文件的效力级别只是部门规范,但却体现了我国监管层目前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保守监管态度。

02 虚拟货币委托案例大赏

在我国当前从严监管的态度下,法院倾向于认为与虚拟货币有关的合同因违反我国监管要求和金融秩序,认定相关合同无效,但在检索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有趣的案例。

帮人炒虚拟货币 亏钱了要赔吗?

(一)委托投资现货,你却悄悄开了合约?法院:判赔

张某是一位币圈资深玩家,自己炒币之余向朋友王某安利比特币。王某见张某炒币收益可观,也萌生了炒币的想法,奈何作为币圈小白,不懂其中的套路,于是向张某转账人民币,委托张某帮其购买比特币并进行理财。3个月后张某向其展示个人银行账户的余额并表示这些是买比特币赚的钱。看来币圈果然能赚钱。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张某在与王某甲微信聊天时告知购买了比特币的期货,并表示存在保证金归零的风险。后因两人未能足额缴纳保证金,王某遭受损失。本想给朋友一个惊喜,小资金撬动大收益,不曾想惊喜变惊吓。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无偿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投资比特币现货和比特币期货的风险相去甚远,张某作为受托人,应当勤勉尽责,但实际上未经委托人王某同意,私自将投资款改变用途,具有重大过失,应当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认可双方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并从比特币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上认定受托人存在重大过失,最后不仅支持了赔偿原告投资款的诉讼请求,还支持了相关利息损失的金额,可谓大获全胜。【(2020)闽0205民终4592号】

(二)合同无效,钱还是要还

黄某与张某签订了《数字货币量化委托协议书》一份,约定黄某以个人名义将USDT币(拟约人民币200000元)委托给张某进行托管,并全权委托张某进行数字货币投资量化交易等运作;张某在协议到期日,保底归还黄某所委托等量的数字货币;委托时间为一年,一年后被告未按约归还款项,仅归还95760元,尚欠104240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案涉标的物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故双方关于该交易物的委托托管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数字货币量化委托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案涉投资款被告张某应当予以返还。因黄某明知委托投资虚拟货币违反国家规定,具有过错,不支持利息赔偿的主张。【(2021)浙1003民初2034号】(相似案例:【(2022)陕04民终1225号】)

(三)委托比特币投资,判还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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