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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涨千倍的币圈铭文 是传销吗?

2024.01.31

来源: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

01 币圈CX3.0?

据说币圈的CX已经到了3.0。

中国人要过中国节,那些曾经远赴日美的币圈老镰刀们也多少有点思乡。

于是农历新年概念股铭文也就依次登场,还是熟悉的套路,还是熟悉的味道。

首先,点燃星星之火。老镰刀们先组建一个小范围的共识大会,群策群力编好故事的概念和组织分工,某某大佬站台,小弟负责宣发,宣发的套路就是在各个朋友圈和微信群轮番轰炸,大致意思是最新某大佬又出山要搞一个百倍盘,就问你上不上车。通常第一批上车的兄弟们肯定是要赚钱的,这样他们才能更加奋不顾身的去CX。

其次,是先富带动后富。币圈也需要共同富裕,原因是先富起来的富的也就是账面资产,不变现为USDT,这还是空气。大家手里面有那么多的铭文要出货,总得有更多的接盘侠才行,于是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就更加的有动力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进行安利和轰炸了。那些被A股老太太下楼梯的玩法伤害过的普通小韭菜哪见过一天翻一倍的刺激画面,于是纷纷上车要跟着大佬过好年。

最后,是收获的季节。 眼看着链上地址人数越来越多,操盘的大佬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等夜深人静之时,将手里面的筹码清空立场。等韭菜们第二天醒来,眼睛都直了。不用说,又是一个天台风冷担心感冒的一天。

正在心灰意冷暗淡之时,又看到曾经的带头大哥在网络上振臂一呼,说过年我们要吃芝麻糖“MATANG”。韭菜们的眼睛里瞬间就有了光,开始添加合约地址准备冲冲冲。

类似这样的炒作骗局在币圈层出不绝,作为行业的老人你也会很奇怪,按理说那些骗子都已经是“功成名就”的人了,怎么吃相还是这般难看?

更神奇的是,对于一次又一次的参与项目接盘被收割的朋友们,好像也并不觉得自己被骗了,仿佛这就是场短平快的击鼓传花,游戏是好游戏,那花砸在自己手里面不能说组局的人不好,怪只怪自己的运气差,没能早点跟上大哥的步伐。

颇有一种彩票没选对,不能怨社会的豁达。

可能这就是币圈CX的魅力。

02 这事到底犯法不?

作为币圈常见的经典款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说CX是币圈朋友们的老朋友了。

如果你在裁判文书网以“虚拟货币”、“刑事案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三个关键词来检索,至少能够检索到842篇文书,案件判决主要集中在2018年到2020年,三年共计594件。

在币圈,讲究的是个共识,万事不决可CX。没有什么事情是CX解决不了的,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但币圈人口里的CX,可能跟法律上的CX还不是一个概念。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此前曼昆的律师们没少为币圈的CX操碎心,写了不少专业度爆棚的文章,比如《一文讲透丨中国涉虚拟货币传销类案件大盘点》、《虚拟货币涉传销,什么情况是无罪?》。

甚至还做了一个对比的法律科普图,向大家直观的科普了违法的传销和犯罪的传销。

可以说是很用心、很硬核了。

暴涨千倍的币圈铭文 是传销吗?

整体而言,利用虚拟货币搞传销,经典的模式有如下三种:

以维卡币(OneCoin)类型的“传销币”为代表,打着区块链的名义,实则是犯罪团伙自行搭设的网站,与区块链技术并无关系。

以Plus Token类型的“空气币”为代表,采用了区块链技术,但是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让参加者购买以获得加入资格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

以Forsage为代表,采用智能合约技术,利用矩阵营销策略,刺激新会员向其上级付费,以及推荐新会员获取收益。

但在我跟曼昆的刑事律师们讨论的过程中,发现大家有个基本的观点是:目前铭文的这种CX模式,可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传销。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一轮的币圈CX跟经典的违法犯罪CX有多处不同,总结一下的大概是如下几方面。

1.没有明确的项目方。此前基于要以太坊等网络的ICO项目,都会有明确的项目方和站台的人,且在发币之时,就有明确的代币分配规则。比如主要的项目方持有总盘子的40%或者更多。作为早期项目投资人,大家也都是直接或者代投的方式向明确的项目方地址来打钱从而换取代币的。但在铭文的场景中,并不存在初始代币分配规则之说,要参与获得铭文代币,方式都是一样的,通过支付网络gas从而获得项目代币, 唯一的区别在于早打早享受,早打有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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