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承诺打击数字
虚拟币法律法规
虚拟币是指无实物背景的、只存在于特定的数字系统内的数字货币,不仅可以用于购买和销售商品和服务,而且可以被用作投资。虽然虚拟货币有着与传统货币完全不同的特点,但在我国仍然受到监管,因此虚拟币法律法规在近年来产生了大量的发展。
首先,我们要着重强调的是,虚拟币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规约和管理。根据《出口入口银行结算管理条例(2014)》,对虚拟货币进行了严格监管,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虚拟货币业务,不得把虚拟货币当成出口入口银行结算业务。
其次,在2015年,证券和期货市场管理条例及其有关的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将虚拟货币用于证券和期货市场的交易,以保障市场交易者正当的利益,借口虚拟货币的不稳定以及市场风险。
再次,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了《网络支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支付机构不得主动提供虚拟货币兑换信息的传播服务,也不得参与虚拟货币的结算服务。
最后,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通知》出台,明确指出,禁止在我国境内的任何场所以任何形式发行、传销、网络贩卖“代币”或者其他伪造虚拟货币,以及不得把虚拟货币用于未经审核的发行融资行为中。
总而言之,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正在不断收紧,不仅禁止以虚拟货币对外"'发行融资,而且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参与证券和期货交易。因此,在投资使用虚拟货币时,要时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透明,严格把关风险防范。